原料别名: 红螺
原料分类: 鱼虾蟹贝类
使用提示: 海螺每次3个
海螺属软体动物腹足类。产于我国沿海浅海海底,以山东辽宁、河北居多,产期在5~8月。海螺贝壳边缘轮廓略呈四方形,大而坚厚,壳高达10厘米左右,螺层6级,壳口内为杏红色,有珍珠光泽。
螺肉丰腴细腻,味道鲜美,素有“盘中明珠”的美誉。它富含蛋白蛋、维生素和人体必需的氨基酸和微量元素,是典型的高蛋白、低脂肪、高钙质的天然动物性保健食品。
螺肉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、蛋白质、铁和钙等营养原色,对目赤、黄疸、脚气、痔疮等疾病有食疗作用。
一般人群均可食用
1. 适宜黄疸,水肿,小便不通,痔疮便血,脚气,消渴,风热目赤肿痛以及醉酒之人食用;适宜癌症,干燥综合征者食用;也适宜肥胖症,高脂血症,冠心病,动脉硬化,脂肪肝者食用。
2. 凡屑脾胃虚寒,便溏腹泻之人忌食;因螺性大寒, 故风寒感冒期间忌食,女子行经期间及妇人产后忌食,素有胃寒病者忌食。
螺肉不宜与中药蛤蚧、西药土霉素素同服;不宜与牛肉、羊肉、蚕豆、猪肉、蛤、面、玉米、冬瓜、香瓜、木耳及糖类同食;吃螺不可饮用冰水,否则会导致腹泻。
1. 螺肉可爆、炒、烧、汆汤、打卤、或水煮后佐以姜、醋、酱油食用;
2. 食用螺类应烧煮10分钟以上,以防止病菌和寄生虫感染;
3. 海螺脑神经分泌的物质会引起食物中毒,食用前需去掉头部。
海螺味甘、性冷、无毒;
具有清热明目、利膈益胃的功效;
对心腹热痛,肺热肺燥,双目昏花等病症有一定的功效。
传说八月十五吃田螺,可使眼睛“明如秋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