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料分类: 禽肉类及制品
使用提示: 每餐约100克
公鸡系红玛瑙琢成。有“吉(鸡)利”“红火”之意。鸡冠挺竖,鸡眼炯炯,鸡胸挺起,双翼紧夹,尾羽高耸,双脚紧收而稳立。
鸡肉与芝麻、菊花同食易中毒;不宜与李子、兔肉同食,会导致腹泻;与芥末同食会上火;忌与野鸡、甲鱼、鲤鱼、鲫鱼、虾子以及葱蒜等一同食用。
性味:甘、温热、无毒。入肝、脾、胃经。
功效:补虚温中,止血治崩,补虚损,益虚赢,行乳汁。
主治:病后体内虚寒,产妇产后气血虚、乳少。
禁忌:1、感冒、发热、咳嗽患者忌食。2、有热性病者慎食之。